为做好2020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开学工作,经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现将开学有关安排公告如下:
初中、高中(含中职)非毕业年级按照5月11日做开学准备。
小学高段(4—6年级)在初中、高中全部开学平稳运行一周后,按照5月18日做开学准备。
普通高校(含高职高专院校)非毕业年级和成人高校所有年级按照5月18日做开学准备;
各学校按照分期、分批、分省域错时错峰开学的原则,“一校一策”确定具体返校时间。
小学低段(1—3年级)、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学校由各市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幼儿园、学校防控条件确定开学时间,但不得早于5月25日。
除高考补习班外,其余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全部开学前,不得开展线下培训。
在中小学全部开学后,由各市确定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活动开展时间。
各地党委政府、主管部门、学校和家长要严格落实“四方责任”,周密闭环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各项工作,确保复学工作平稳顺利。
特此公告。
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2020年4月26日
临汾市教育局
关于做好学校“五一”假期和其他学段开学准备
相关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教科局防控办、各中职学校、市直相关学校:
“五一”长期即临,为进一步做好学校“五一”假期和其他学段开学准备工作,现对近期工作做出如下安排:
一、“五一”假期,已经开学的在校生原则上“放假不离校”。学校可适当调整休息,在校内组织活动,合理安排好假期师生生活和学习。确实需要外出我市的师生员工,要向学校报告。经学校允许后,做出健康承诺,每日上报外出轨迹及健康状况。从市外返回后要实行14天的隔离观察,身体健康方可入学。
二、其他未开学复课年级学生原则上“居家不外出”,不离开县域流动。不到人员聚集场所,不参加聚集性活动。学校要“一对一”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假期期间的健康状况和行踪轨迹。如果确需外出到其他地市,必须向学校报备,并做出健康承诺,返回后要居家隔离14天。
三、根据4月24日省教育厅会议精神,小学4-6年级、初一初二年级、高一高二年级、中职学校非毕业年级以及高职学校非毕业年级要从4月25日起开始居家隔离观察14天,并做好健康状况信息登记工作。从重点区域(武汉市、绥芬河、满洲里)返回的师生,要全部进行隔离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,集中隔离解除后继续跟踪医学观察14天,再次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解除医学观察。
四、小学低段、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其他校外培训机构(非高考补习班)要积极采取各项防控措施,做好开学准备。
五、各县(市、区)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认真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高考补习班验收工作,验收结果上报市教育局。未验收通过的,要做好学生、家长、教师的思想工作和舆情监控工作,不能出现学生及家长上访事件和负面舆情。
临汾市教育局防控办
2020年4月26日